导语:非物质文化遗产:人类口述与无形文化瑰宝是文化艺术中的重要话题,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内容丰富、通俗易懂,适合日常学习。本文发布于2026年05月31日。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指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对某个地区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的非实物形态的文化表现形式。它包含民俗、传统、信仰、知识、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节庆活动以及传统手工艺等。与它相对的是物质遗产,比如历史建筑、自然景观等,那些依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是那些看不见、摸不着但同样珍贵的文化“活态”传承。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人们越来越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国际社会开始寻求保护机制。2003年9月29日至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第32届大会,并于10月17日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简称《公约》)。《公约》为各国制定相关国内法提供了国际法依据,其宗旨包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尊重相关群体和个人的非遗实践、提高全社会对非遗价值的认识、加强国际合作与援助。《公约》规定,在至少30个国家申请加入后生效。2006年1月20日,罗马尼亚成为第30个缔约国,3个月后《公约》正式生效。同年6月29日,首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由45个缔约国选举的18个国家组成。
根据《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五大领域:1.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遗媒介的语言);2. 表演艺术;3. 社会实践、仪式和节庆活动;4.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与实践;5. 传统手工艺。这些内容通过代代相传,不断被社区和群体重新创造,为他们提供认同感和延续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保护非遗的计划,主要有以下两项(还有“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名册”等):
1999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行委员会决定设立“宣布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计划(俗称联合国非遗名录)。该计划从2001年开始评选,每两年一次,每个国家每次只能申报一项(多国联合申报不占名额)。2001年公布了第一批19项代表作,2003年公布第二批28项,第三批于2005年公布。这些名录旨在提升人们对非遗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活着的人类财富”指的是那些在表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某一方面具有极高造诣的传承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鼓励各国通过官方认定和扶持这类“活态传承者”,确保非遗技能与知识不会随着时间消失。许多国家设立了相应的国家级“人类财富”称号,比如日本的“重要无形文化财保持者”(人间国宝)制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它像一条河流,承载着历史的记忆、社区的智慧与创造力。保护非遗,就是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和人类自身的创造力。
栏目:文化艺术 | 来源:维基百科 | 编辑:华尚百科 | 2026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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